清朝地主怎么收地租的(清朝地主怎么收地租的)

清朝地主怎么收地租的(清朝地主怎么收地租的)

摘要:清朝是一个以地主和农民为基础的封建国家,地主是收取地租的权威人物,本文将讨论清朝时期地主如何收取地租。

      摘要:清朝是一个以地主和农民为基础的封建国家,地主是收取地租的权威人物,本文将讨论清朝时期地主如何收取地租

      清朝期间,地主的收地租的方式相当复杂,主要与《大明律例》中关于地租的有关条例有关。其中,《大明律例·地租》规定:“地主收取以粮食或珍宝、实物等形式的地租,其分为五类:一是年租;二是科举制度下的课税,也就是士科税;三是汉代的地租,也叫荐赋;四是禁止承包几亩地;五是临时罚金——因为地主不守法,而罚款到地主手中。

      此外,《大明律例·聚赋》规定:“聚赋分为皇室聚赋、禁止聚赋和地主聚赋:皇室聚赋是指地主的土地由皇室收取利息,并向地主交纳费用;禁止聚赋是指地主只能收取规定的地租,而不能超出;地主聚赋就是指地主按照聚赋税收取地租。

      此外,《大明律例·抵偿金》中也有关于地主收取地租的规定,即“抵偿金是指地主由于失去土地而向农民收取的赔偿金”,事实上,地主会收取农民额外的费用作为赔偿,而这些费用也可以被归类为地租。

      总结:清朝地主收取地租的方式有多种,其中包括年租、科举制度下的课税、汉代的荐赋、禁止承包几亩地、临时罚金、聚赋和抵偿金等,而这些收取方式的具体方法都有《大明律例》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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